◎印順法師

一 序起
  
  來信所說的:「若當日佛陀未曾說過大乘,則其餘大乘,亦應如真常系,一切皆為
後人之懸想產物。若佛陀當日曾說大乘,不知某些大乘是佛所說」?這確是極重要的問
題,是值得提出論究的。你們的提出這一問題,好像是懷疑大乘,而實是不能忘情於真
常唯心論。信仰是應該堅強的,是不可隨便的因他人而輕易放棄自己的;這是應有的態
度!問題既然極其重要,我當然願意來研究一下,提供我的意見。而且,站在另一對方
的,你們不是也時常聽見麼?他們以形式的信仰為滿足,公然的宣說:「大乘非佛說」
;自稱所信的為「佛說」,或稱為「原始佛教」。這種糊塗的信仰與抹煞,引佛教走上
了黑暗的歧途!我們有信佛與護法的熱忱,應該好好的論究他,起來糾正他!

  你們提起的問題,經我審慎的研究起來,使我非常為難。這個一言難盡的問題,真
的一時不知從那裡說起!在我的了解中,是佛法與非佛法的判別,根本與你們心目中的
標準不同。佛說,是佛當日從口中一句一字的說出來,可以信。佛沒有說,就是後人的
懸想產物,值不得信仰。我不知你們的意見是否如此!我想大概是如此。但我覺得,佛
法,雖然是有佛也好,無佛也好,老是如此如此。但一經如來從語言與身行中表現出來
,那就成為世諦流布。世諦流布的,是顯現於世間的佛法,就不能違反世諦流布的一般
性。我們不能純憑信仰或者偏見,應了解世諦流布的種種情況。我們要研討的大乘是否
佛說,也需要從世諦流布──從佛法流行於世間的情況中,去理解,去論定。這是非常
複雜的問題,「說就是,不說就不是」的取捨標準,根本不能適用,要從根本上加以糾
正。不然,就無法正確的論斷這一問題。為了要解答這一問題,不能不從多方面說起,
希望你們能耐心的讀下去!

二 從佛法的表現上說
  
  什麼是佛法?我以為:十方佛的是否說法,大可以不問。總之,我們這個世間的佛
法,知道有佛有法,無疑的由於釋迦牟尼佛而來。釋尊有他的自覺聖境;他吐露在語言
中,表現在行為中。這意境、言說、身行的三業大用,出現在世人的認識中,是這個世
間的佛法根源。這三者,我們不能忽略那一端,要從他──言說與身行的相關性、統一
性,深入釋尊的本懷。否則,偏重這,忽略這,都是不夠健全,不夠正確的認識。然而
,不幸得很,由於印度的重視口口相傳,佛法早被誤解為佛說了。我們應該記著:佛法
是不限於口說的。例如佛對比丘說:「你應當看護病人」,這當然是佛說,是佛法。某
次,釋尊巡行僧房,親自為病比丘洗滌。這樣的實際行為,難道就不是佛法!釋尊的來
去動靜,待人處事,那一樣不是佛法?這大抵深刻的影響於弟子的心目,傳說於佛教的
人間。佛的慈悲、智慧、願力、精進,他的時代適應與究極理想,都要從他的言教與身
行的綜合中,從形式而體會到實質,才能洞見全體的佛法。佛法,特別是如來的功德,
佛心的深處,那裡都能從釋尊的言說──自稱自讚中得來!佛法並不等於佛說,佛法而
被誤解作佛說,真是佛法的大不幸!

  釋尊的三業大用,映現於世人的認識中。世人所體認到的,是他的反映;是在世人
的認識能力、及性格與興趣的限制下,去認識釋尊的一切。這裡面,就有本質與影像的
問題,也就是對象與認識,事相與名言的問題。對象與認識,並不完全一致。見佛與聞
法──所見所聞的,並不等於佛法自身,這是佛法通過聽者見者的主觀性,而後反映出
來的佛法。釋尊時代的人,即使是及門的出家弟子,也不全是利根的,也儘有與釋尊的
精神不相契合的。所以釋尊及門弟子的觀感,好在他的直接性,但並不能保證他的絕對
正確。這可以舉三點來說:

一、不知:

在佛弟子的認識中,不知有這麼一回事。這或是忽略──主要是根性與興趣不合而不知
,或是遺忘而不知。遺忘的不知,或是個人的遺忘,或是大眾的遺忘。例如佛涅槃後,
阿難傳布釋尊的遺囑:「小小戒可捨」。然而,什麼是小小戒,阿難不知,大眾也不知
。結果,佛制的戒律,不論大小,一律遵行。這也許合於當時的需要,但重律的上座們
,使戒律成為瑣碎的教條、儀文,顯然的違反了釋尊的精神!這那裡能代表完整的佛法
!個人的遺忘,可以重復記起。即使是大眾的遺忘,因某一事件的發現,也可能重行發
掘出來。這是世間的一般現象,佛法流行人間,也不能說決無此事。所以,某人不知,
或某些人、某些時不知,不一定就是沒有。這種不知的再認識,錯誤──以今擬昔,以
似為真的可能性,當然很大。但比平常所知的更正確,足以修正過去的誤解,也著實不
少。如錫蘭過去,盛行大乘法,在現有的錫蘭佛教界,幾乎忘記得一乾二淨。但一考中
國佛教的文獻,與錫蘭的佛教遺跡,即將徹底的糾正他們的意見!

二、錯知:

觀察者的性格與認識力,不夠了解對象。在所認識到的人與事,不論說他好,或者不對
,每為皮相的認識,與情感的歪曲,不能正確的理解對象。這如嗏帝比丘親聞佛說,而
說識是生死根本,即是一例。傅說中的佛說,當然不能契合釋尊本意的更多。

三、少分的知:

偉大的思想,複雜的事件,是和合為一而又內有種種差別相的。如偏狹的見到一端,就
是能深入其微,也不能看為完整的、正確的。或者,在常時是少分人的了解,未能成為
眾所周知的時代佛教。這如學菩薩而成佛,釋尊是事實的證明者;彌勒是繼蹤前進者。
學菩薩道而成佛,如本生談等,儘多的留傳人間。然而釋尊的時代佛教,並不勸人學佛
;聲聞弟子都以急證解脫為目的。這一發菩提心,修菩薩道的法門,逐漸的發展為時代
共趣的佛教;可能由於適應新的時代環境,而有多少新起的成分,但自有他的來源,不
能看作純為後人的懸想產物!

  從這種見解去了解佛法,我不一定說:佛滅前後的時代佛教,是不知,錯知,少分
的知。是說:古型的聖典,當然值得珍重。但稍為後起的,多少變化或重心不同,這可
能為不知者的再認識,錯知者的糾正,少知的綜合而成為圓滿,或逐漸開展而形成大眾
共知的佛教。這需要鄭重的虛心的探討,是不能看作佛所未說而輕易抹煞的。事寶上,
像王舍城迦葉系的少數結集,確是偏於苦行與自了漢認識的佛法,不能完滿而忠實的映
現釋尊的一切。如佛說小小戒可捨,而迦葉決定為一律保留。如迦葉行頭陀苦行,釋尊
曾勸迦葉捨頭陀行,而迦葉卻固執的不聽釋尊的勸誡。如釋尊因阿難而度女人出家,佛
在時,迦葉隱忍下去。等到釋尊入滅,迦葉即大為反對,以此為阿難的錯誤,強迫他向
大眾懺悔。釋尊入滅以後,領導大眾結集聖典的迦葉,風格見解如此!這樣的結集──
而凝成的初期佛教,無疑的不能代表佛法的全體。如說佛教只有這些,那是怎樣的荒謬


  還有,人類認識中的佛法,用語言表達,用文字記錄出來,也是值得注意的問題。
我們的了別認識,是顯境名言;語言是表義的名言。雖然說,思想是沒有說出來的語言
,沒有錄出的文字;語言與文字,是思想的表現與記錄。但思想與語文,還是有些不同
的。辭不達意,是極一般的事實。思想是生動的,自覺的內容,常是有機的統攝著,能
隨時空的不同而適應的。語文就機械多了!他多是片段的;相關的統一性,每不是淺薄
的印象所能夠了解。白紙上漓了黑字,常被愚拙者固執著,把他殭化而成為古人的糟粕
。我覺得,佛陀的三業大用,從佛弟子的認識中,化為文字記錄,實在損失不少!但這
是不可避免的。如古型的雜阿含經,這樣的簡要、雜碎!總是說如此,很少詳細的說明
他所以如此。釋尊果真是這樣的簡默嗎?佛確是不歡喜多說多辯的,但要使人聽法而修
行得悟,決不能如此。這無非為了適應口口相傳的方便,而把他簡練到如此的。在表義
的名言中,有音聲符號的語言,形象符號的文字。佛滅前後,都用耳提面命的語言(聲
名句文);從語言(及弟子間的傳說)到大部的記錄,這是阿育王以後的事了。從語言
到文字,你想有多少變化。語言的生動表情,在口口相傳中,被脫略乾淨。特別是印度
的方言複雜,經過口頭上的重重傳譯,就不免起著或多或少的變化。所以即使是佛所親
說的部分,也不能學究式的,專從文字的考證、訓詁中,去完美的了解佛法。

  近來的一分學者,推重錫蘭所傳的巴利文聖典。錫蘭的佛教說:這是釋尊使用的摩
竭陀語;巴利語聖典,是王舍城五百結集的原典。以語文的古老,證實他們的三藏,是
古老的、正統的佛說。與他們不同的,即使是阿含與廣律,也被看作後起的、改寫的。
如這不過為了宣傳的目的,那末讓賣糖人去說他的糖甜吧!如作為事實,作為是否佛說
的標準,那是違反佛陀精神的,不能不表示反對。佛制:「聽隨國俗言音學習佛說」。
佛法是普應無礙的,不是神教式的執一而強同的。以不同的言音來學習佛說,也是錫蘭
律典所共說的。所以,無論釋尊與王舍結集使用甚麼語文,佛教界並沒有標準的語文。
億耳以阿磐地語誦『義品』,釋尊是一樣的讚歎他!雅語,起初是恆河上流──西方系
所使用的。釋尊不同情他們的「佛法統一化」──雅語化,但並不反對他們以雅語學習
佛說。這是佛世即已如此,以雅語誦習佛說,不是後起的變化。傳說阿育王時代,華氏
城因僧眾的來自各地,語音隔礙,所以分用不同的語言誦戒,佛法即分為多部。在不同
的環境中,佛教適應不同文化,採用當地語文,確為佛法分部的重大原因。錫蘭的佛教
,從大陸來,起初是並不專為巴利語的。照錫蘭佛教徒自己的傳說:由於大寺派與無畏
山寺派相諍,大寺派始以巴利語寫定三藏,這是西元前一世紀的事。他們的想像,以為
巴利語聖典,都由摩哂陀傳來。不知即使摩哂陀使用巴利語宏法,在當時口口相傳的狀
況中,三藏的南傳,決不會出於一人的口授。其後,也還有非巴利語的;西元四、五世
紀間的覺音,始一律的改寫為巴利語。這在當時,仍舊是大寺派的,而不是錫蘭佛教全
體如此。我們相信,巴利語為古代的方言之一;然以巴利語寫定三藏,在錫蘭也不算是
太古了!我們如不打算效法神教徒,不希望宗教獲得語文的特別支持(如婆羅門教以吠
陀語為神的語言等),那末語文不過是載道的工具而已。印度佛教語文的複雜性,與佛
法語文化的種種問題,是值得巴利語佛教者反省的!

  還有應該注意的:就是先見於文記的,並不就是先存在的。這像民間流行的故事,
有還沒有記錄的,但並不妨早已存在。他比近代發明而出版的,要早得多。從這種意義
去看佛法,在文字流行較遲的聖典,可以說在某時盛行,不能就此指為後人懸想的產物
!他的是否佛法,是否佛說,需要從種種方面去判決審定他。後起的,可能早已存在,
但我也不否認受有外來的影響,以及傳說而改變的成分。

  這還專在語文上說。其實,佛法的表現,音聲符號中,還有音樂歌唱,甚至語言的
情調;形象符號中,還有圖畫、建築、雕刻等,無不在有意無意中表現佛法,影響佛弟
子的思想。這些,又大多是象徵的、抒情的、比擬的。如不從表現佛法的種種方式、種
種關係中去把握佛法,而想專門在說與不說上去衡量佛法,這真是佛法的不幸!這些,
離佛二三千年的我們,確乎已不能親切的明確的容易了解。對於這些問題,也許是不談
為妙!倒不如把傳統的片面的見解──佛說,覆述一遍,來得像樣而博得人的同情。不
過,如想更充實的、更正確的了解佛法,使佛法從古人的糟粕中解放出來,那非從新的
觀點──存在於現實世間的觀點出發不可。從對象到認識,從認識到語言,從語言到文
字,這表現佛法的不同形式、不同階段中,有種種問題。承認了這點,就不會專憑佛口
的說不說,用作現存聖典的是否佛法的抉擇標準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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